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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R228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60
引用:
作者海賊王-路飛
既然你們兄弟倆都結婚了,就事論事的話,我覺得不合理,尤其是你哥哥現在的條件如果你吞下來的話,嘿嘿嘿...女人...

如果真的要合理的話,我覺得上面的網兄說的其中一個方案不錯,你也搬出去住,條件重談~

或你問你哥,你搬出去, 家裡讓給他,他說的條件不變(就是你只要付孝親費的一半,其他不付,然後可以分一半),看他要不要

+1
建議你也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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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04-17, 01:1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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