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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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kv
目前哥哥的做法是只出孝親費一半,另一半我出,但他堅持房子他沒住,他不需付貸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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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你跟你哥商量一下,
你住家裡,但是每個月房貸先扣掉一個月的租金(你們當地的行情),就當做你也算租在你家的,然後一人一半.
這情形就好比你租在外面,也沒住家裡,房貸當然一人一半,
只是租金改為自己賺而以.
這很合理吧.
我是認為,房貸不繳,後來會要分一半,是不太公平啦.
如果是因為住才要繳房貸,那麼之後房子應該登計給你一個人,
因為之前他有住,所以要繳,那之後因為都你繳了,所以房子應該算你的.
如果真要算,了不起就是把他之前繳的還給他(甚至是包含您父親繳的部人分的一半),但是房子應該算你的.(不過,這樣的話,你要吃的下來,因為我個人認為,以目前來說,有了房子,大概就沒有生活品質了).
我只說說屁話.
這事,怎麼說,都是您自個家的事.
外人的意見,都只是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