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蓋過布袋(外套),也圍爐過人,當然也有定孤枝過(學長圍觀主持...),結果是我右手手指骨折,腫了一個月有。
我以前大概是不良少年,躲教官抽煙玩牌都幹過,做過喇叭褲跟AB褲,唸高中時班上有一個大哥罩我,平常我們會一起出去玩,幹一些無傷大雅的小壞事(例如把保險套吹成氣球扔在公車座位上),不過有時他不會帶我去,他曾說:你是會讀書的人,不要跟我一起做壞事,對你比較好,後來他因為騎贓車被警察臨檢抓走,因為是未成年犯就被送保護管束。
這也是後來我會被某個學長汙陷偷竊會被教官採信的原因,逼供不成又找不到證據,最後用小手段搞我。
所以我後來就痛改前非了,沒什麼事是不能解決的,沒必要什麼都動拳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