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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我只能說學生「該當」一些刑法妨礙社會秩序、公權力行使章節的罪

但是成不成立犯罪,還得由法官認定

ps.
刑法犯罪檢驗須通過三階論,構成要件該當僅為第一階,尚有違法性、有責性須檢驗
 
舊 2014-04-06, 06:05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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