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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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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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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要問
你知道為什麼不回應你嗎?你被WTO的框架給框死

服貿條文那一條有提到給中國投資客炒地皮,沒有半條吧
反而是服貿以外有條文禁止炒作土地可強制賣出還記得吧
還記不記得去年底400戶限制,中國有沒有意見你說說看,是站上一堆人不明事理一堆意見
健保是台灣特有的福利制度,修法更改給付條例規範適用所有人那邊不可以
只是來工作的,意外事故感冒發燒小問題,一來就3天兩頭洗腎請自費,癌症不關我的事

開放陸資可以投資營建業公司12%,12%是不具有任何公司治理能力
現在很多人怕一堆中國勞工進入台灣勞動市場,要玩不一定要動到中國投資股東
另外82%台灣人股東隨時可以玩,那一個營造業經營者稅務是乾淨的你說說看,玩到他不敢申請中國勞工

所以說你還是連服貿本文都沒看,或是忽略以下條文

第二十四條 生效
一、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附件一所列內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儘速實施。

這點說明服貿生效的時間是尚未生效,"去年底400戶限制"是在生效期前,生效以後只會越來越鬆,而事實上已經有更鬆的草案在投審會研擬中

第四條 公平待遇
五、關於一方影響服務貿易的措施,除符合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豁免外,該一方對另一方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所給予的待遇,不得低於該一方給予的普遍適用於其他任何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同類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待遇。

這說明差別是待遇在服貿一樣是不可以的,而且這部份很多援引自WTO規範

你所謂的"健保是台灣特有的福利制度,修法更改給付條例規範適用所有人那邊不可以
只是來工作的,意外事故感冒發燒小問題,一來就3天兩頭洗腎請自費,癌症不關我的事"
這點會造成本國人跟中國人在給付待遇上的差別待遇

還有沒人說只有中資會造成勞工跨境,但是服貿協議會

你還是多看看條文再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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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WTO,有兩點我不得不提

1.WTO好歹仲裁機制讓我國有個著力點,ECFA跟旗下的服貿仲裁機制是要我國跟"一個字都不能改"的國家自行協商

2.要知道差別待遇站不住腳的部分,可以參考最近的稀土案,中國的限額藉口破功的原因
舊 2014-04-06, 12:05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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