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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第二波行動 『 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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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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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曠職) 不需要被允許
只不過超過三天就可能被炒,回家吃自己
且沒有領 " 失業給付 " 的資格
今天 工會 作出這項決議
是希望透過全體員工同時罷工
要求上級注意某些事情(本次為正面回應學運訴求)
想想一間銀行停擺,對整個工商環境的影嚮力
__________________
我曾經有過那麼一張沙發,
但是那時候我的腿一點也不酸,
所以我走了。
等我腿酸時,再回頭,
那張沙發已經被別人搬走了............
∼德國詩人 呂克特
2014-04-04, 06:2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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