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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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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mobius797
台灣又沒多大

也許可採用類似美國那種選舉人團制度
以後重大議題由各選區直接投票
該區民代需對投票結果負責執行
違者立即解除職務

選舉人團制度,不就是當年國大代表的那種制度!
而且選舉人團制度有贏者通拿的缺點,不一定真的代表民意

既然都說台灣沒多大了,而且以現在的科技與技術,最短時間內完成計票並不是問題,人民直接選舉制就能完全替代選舉人團的制度了!
 
舊 2014-03-29, 10:4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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