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lueck
請搞清楚
台灣總統是民選出來的
立委也是民選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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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以投票 還可以抗議你覺得很民主了是吧
民主社會裡,公民可以投票票選政府官吏跟進行抗議行動的權力
這不是甚麼很厲害的成就好嗎?
台灣的民主雖然說還算年輕,
但至少整個中華民國的一百零三年號稱”民主國家”的歷史裡,
允許公民擁有這些權力,並不是甚麼 很令人驚訝的事情。
今天你拿這幾個東西自我滿足地說”我們已經很好了,幹嘛不知足還要抗爭!”,
在我腦袋裡就跟一個二年級國小學生跟我說
他知道一加一等於二還有可以從零數到一百一樣,
要我給他拍拍告訴他說”阿你不就好棒棒!”的思考邏輯是一樣的。
你們對於『民主政治』 這東西的認知有沒有這麼膚淺阿?
今天請各位搞清楚,投票跟抗議的權力,這些東西並不是民主政治的終點,而是開始阿!
人民的聲音經由投票發聲,如果政府無能無法達到人民預期,就利用抗議手段讓政府傾聽
人民。那我問一下,如果抗議跟抗爭的方式都無法讓政府體會到人民的心聲的時候,下一
步該怎麼辦?躺著給政府不把你當一回事地壓過去?
當人民已經走到走投無路,眼見政府只會一再地忽視他們的訴求時,請不要驚訝抗議份子
會用更激進的方式進行抗爭,因為這樣的發展才真正是民主社會必須經過的正常陣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