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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2957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14
前天工作比較少,就花了點時間把第十場公聽會看完
不過是覺得浪費的不少時間就是了,有幾位是無腦反中、有幾位是複誦政令宣導
比較覺得奇怪的是,這不是產業公聽會嗎?怎麼有黑色島國、法律系教授、甚至動保團體哩?
但多數的發言還是值得聽聽了解的
大抵來說軟體、線上遊戲及租賃業是支持服貿的,而網路相關產業則是對國安、言論自由與個資隱私的部分抱持著疑慮

而最後聽完官員的回答後感想:
各位要多燒香拜拜,祈禱政府對陸資真的會"嚴格審查與管理"

"限制通訊傳播事業經營者將所屬用戶個人資料傳遞到中國大陸,如有違反情事,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處以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餒,
另外會針對這部分限期改正,如果限期未改正,將會按次處罰。針對保護個資部分是按照上述方式處理。"

重罰50W
舊 2014-03-28, 02:57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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