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我國現行公投法設計一大缺陷,投票率未過門檻,應該是撤銷或退回提案,
一切回到正常行政程序繼續攻防,而非視同否決。
因為這樣一來,題目命題方式就直接決定成敗,而非取決人民真實意向。
譬如以ECFA公投為例,若題目為"是否贊成簽署ECFA",要是未過門檻,
視同否決,那此公投結果就是人民反對ECFA。
但若題目改為"是否反對簽署ECFA",一樣未過門檻視同否決,
公投結果卻變成人民贊成ECFA............
更糟的是,公投法其實沒有明訂約束力,不管過或不過,政府都不一定要照做。
以之前舉辦過的幾次鳥公投來說,分別有強化國防、對等談判、討黨產、反貪腐、
台灣入聯、務實返聯等,這些提案都因未過門檻遭否決。
依上述結果,政府按理說不能有任何強化國防的政策(國防部可以先暫停營業)
也不能跟對岸展開任何談判協商(反ECFA的人其實可以直接拿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