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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Richard Chang-1
題目是什麼?沒去投票的人不算還是算贊成或反對?

這兩點就幾乎決定了結果。

這也是我國現行公投法設計一大缺陷,投票率未過門檻,應該是撤銷或退回提案,
一切回到正常行政程序繼續攻防,而非視同否決。

因為這樣一來,題目命題方式就直接決定成敗,而非取決人民真實意向。
譬如以ECFA公投為例,若題目為"是否贊成簽署ECFA",要是未過門檻,
視同否決,那此公投結果就是人民反對ECFA。

但若題目改為"是否反對簽署ECFA",一樣未過門檻視同否決,
公投結果卻變成人民贊成ECFA............


更糟的是,公投法其實沒有明訂約束力,不管過或不過,政府都不一定要照做。
以之前舉辦過的幾次鳥公投來說,分別有強化國防、對等談判、討黨產、反貪腐、
台灣入聯、務實返聯等,這些提案都因未過門檻遭否決。

依上述結果,政府按理說不能有任何強化國防的政策(國防部可以先暫停營業)
也不能跟對岸展開任何談判協商(反ECFA的人其實可以直接拿這個向政府施壓 )
不能向國民黨討黨產、不能追究貪腐的人(014無罪有理!!),更不能推動入聯.......
要一直到下次公投同樣提案且人民重新贊成後才能解禁,基本上是把台灣帶向死路

所以該說"幸好"沒有約束力嗎?
舊 2014-03-28, 12:5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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