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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果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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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104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懷孕12周以前, 因為胎兒發育還沒完全, 適合一般的人工流產手術,
(用手術器具把胚胎打碎吸出)

12周以後胎盤已形成, 所以想要墮胎就得使用引產了, 因為胎兒已有明顯的四肢.....

24周的限制是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70002&FLNO=15)所規範.

所以在24週內還是可以合法引產(等同墮胎,只是需要手術拿掉BABY)
超過24周,若沒有影響到母體是不可以引產/墮胎的??

所以門檻是23周又6天??
舊 2014-03-26, 01:35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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