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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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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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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pplebread
一下說怕被分化一下又說是律師套好的招,請問這叫溝通嗎…
單方面叫人先表明立場,這叫脅迫,不叫溝通


先單方面預設立場不能改,實際作為不准審,甚至簽過字的協商都當廢紙,然後指定地點跟時又二次延宕共4小時,換來的是個人記者會,還要人麥克風無限招待不然就說是消音,這又算哪門子溝通
舊 2014-03-25, 10:16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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