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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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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gic999
非法侵入行政院就是違憲

集會遊行法第6條

第 6 條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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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到這種程度

還有啥好說

集會遊行不是憲法

侵入行政院最重也不過刑法內亂罪

倒是硬把等同法律案的條約,當成等同行政命令的協定來處理的行政機關

還有怠惰行使職權的立法機關

已經破壞憲法權利分立的制度

這我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舊 2014-03-25, 12:22 AM #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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