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oung000
反正都會要選,急什麼? 這不就是民主的真諦? 台灣的選舉這麼多還不過癮?
下次就支持要廢XX協定還是要宣布獨立的政黨或候選人也行,反正選得上的人講話.
不然就去推罷免公投不就得了? 我相信大部人都支持的話一定會成功,那反過還說不論是罷免失敗還是又給 KMT 選贏,那又代表什麼? 就代表你在用少數人自以為的想法在衡量大多數人的意見.
這就不叫民主了,這叫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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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憲政
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如果
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
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如果只因為憂
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就想徹底否定
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掉入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無論如何,筆者很
難想像「靜坐」的群眾如何能「衝進總統府」?
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能完成「流血的革命」?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
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警的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
作者: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