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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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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新莊市
文章: 19
引用:
作者呂玲綺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三條:「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F1...eature=youtu.be


那是「鎮暴」警察,全副武裝的,跟一般拿盾牌的警察不一樣,
從以前的農民運動,到2000年凱道夜市,再到陳雲林的事件,不都是這樣打?

趕衝撞就是這個結果,你沒看見立法院有人罩才會沒事嗎?

換成誰執政都是一樣啦!
 
舊 2014-03-24, 09:48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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