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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佐尼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園區;園蛆;原屈
文章: 370
引用:
作者allen2002
這種手法,可能是一開始就要倒的。

1.找人合夥投資,給予很好的報酬率,所以自己就可以不用提供資金。(利誘股東)
2.給廠商都是好幾個月到期的支票。
3.用超級優惠卷的方式,廣為宣傳團購等等,拿現金到手。(利誘消費者)
4.支票要到期了,拿了現金後消失。

可能一毛都沒花,就撈到個幾百萬,慘的就是股東、員工跟廠商。

這些就是重點
舊 2014-03-23, 01:08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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