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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可能立這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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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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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引用:
作者
rexchang
內文有寫 "荷蘭政府甚至已經發展出一套明確的原則,規定只要屋主持有空屋
超過 1 年,且被查到後仍沒有立即使用...."
不知空屋如何定義,拿來擺東西算不算?
如果只有兩間舊的小屋,又買不起新的大屋,
把不常用的東西擺在其中一間也算合理使用吧。
不過這樣又很容易被鑽漏洞。
2014-03-22, 10:43 PM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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