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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型手機又害死人,少女過馬路看手機 遭計程車撞飛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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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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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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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rainwens
就我個人的看法,排除掉對方的過失不談,
酒駕殺人跟超速殺人是一樣的,都是因違反交通規則而致人於死,
如果罪大惡極,違規肇事的都應等同視之。
可好玩的是,早期只要是酒"後"殺人,無論何種方式,通常都會以意識不清為由予以輕判……
現在似乎有慢慢在改變,我們就等著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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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2014-03-18, 01:2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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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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