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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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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有點討厭法律人老是這麼講,但在這件事情上我也不得不同意他們的看法。

規畫合不合理是另一回事。既然劃成這樣了--在重劃之前--行人就必須去遵守。

我個人一向極度厭惡酒駕殺人的案子,如能判處極刑我一點意見都不會有。但這件案子,我想絕大部份的人都會同意-他只不過是超速而已。致人於死的責任絕對不會超過50%。我個人粗估大約30%,當然法律人的解讀可能不同,我們就等著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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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4-03-16, 09:53 PM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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