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lros
變燈太快個鬼
上面有影片 快轉到32秒處自己看清楚
人都還沒過街就已經變燈了車開始走了 還要呆呆過馬路要怪誰?
|
引用:
作者rockjimmy
都沒走斑馬線了...光這條就不用玩了.....
都沒走斑馬線了...交通規畫...規畫啥...小學生那種24小時路口引導嗎XDDD
|
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變燈時少女已在約 1/3 處, 而男友則通過約 2/3, 甚至還拍到對向多輛汽機車在還沒變燈就起步偷跑. 事發後各家媒體記者也都到此實測, 綠燈時間確實是很短, 加上道路很寬, 女生得要小跑步才過得了, 老人小孩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現場又沒有行人專用倒數燈號(各家新聞畫面中沒看到, google 街景也沒看到, 可能要在地網友提供一下資訊), 對不熟路況的行人來說根本是陷阱, 這不是規劃問題是什麼?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我提供一下事發現場旁邊斑馬線的視角(我跟攝影機的視角方向一樣,只是我是從馬路照過去的視角,攝影機應該是從我提供視角後方那個小七的攝影機)
http://goo.gl/maps/eTRpI
可以從這裡判斷那一男一女離斑馬線有多遠(這十字路口超大的,六線道的馬路, 斑馬線跟停止線都在超外面的地方),他們應該接近從十字路口正中間穿過去了
|
感謝老柏前輩提供資訊, 不過對結論有點疑問. 這個斑馬線退縮蠻遠的, 距路口約六七公尺, 少女偏離斑馬線約兩公尺, 還在路口範圍內, 而非從十字路口正中間穿越.
這又是另一個規劃不當的地方, 一般人過馬路的習慣是街角對街角, 像這種退縮斑馬線, 即便抓行人抓很兇的台北市, 許多人還是會走偏...
會做發言, 是希望在討論責任歸屬時也能考慮一下權責單位的規劃是不是有問題, 更不要讓手機變成有關單位卸責的藉口.
題外話:
燈號變換若車輛已超過停止線應繼續前進通過路口, 那行人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