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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rainwens
其他網兄所提行車時需要特別注意小心的建議,
主要不是著重在法規與實際法庭上的責任歸屬,
而是一旦捲入事故中,惹得一身腥是難免的,尤其在對方有傷亡時更是如此,
為了自己好,當然還是以避免事故為優先。

這我可以理解

但舉凡事故發生就把防衛駕駛觀念給無限上綱的話,就會顯得撟枉過正

那等於無論有錯無錯主因次因,都能用個「應注意未注意」來判你有罪

其實我也可以貼個法官用"信賴保護原則"而判定駕駛無罪的案例

但這樣就跟路口減速這一開始的議題離題了
舊 2014-03-16, 01:00 A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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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