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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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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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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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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看來也不少人一直在強調計程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未減速足夠...
我個人比較期望"合法者完全無責"實施的那一天。
也就是說當合法者可以忽視違法者人權而不受刑責時,我絕對不會煞車直接輾過去。

但是我想...這輩子應該沒有這種機會。

因此合法者除了遵守法律還得附帶顧忌違法者的生命財產已經夠倒楣了...
如果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是很好?

雖然我個人比較傾向可以直接輾過去...
舊 2014-03-16, 12:24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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