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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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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智慧型手機又害死人,少女過馬路看手機 遭計程車撞飛亡

引用:
作者n_akemi
事實上,很多時候旁車會有急煞停導致您來不及煞停的機會...
我在路上遇過很多次,而我通常是急煞停那臺。

某次對向車道違規左轉,導致右邊機車駕駛來不及煞停飛出。
事實上,該機車在我的右後方不到一台車的車距。

某次右側路邊行人從路邊車縫中竄出,導致該名行人遭擦撞。
事實上,該名汽車是逆向超車。

事實上,不看路的行人、駕駛比看路的多。 (低頭族還沒出現前就如此)
當您超過旁車時,旁車並沒有安全"通過",因為您才是在前面通過的那臺。

所以遇到事情的時候,不看...沒事變輕傷,輕傷變重傷,重傷變死亡。
您不看?我是無所謂啦~~~

該計程車駕駛嚴格來說刑事一定無罪,但致死原因卻是有佔比例。
所以走到民事通常還是要賠,今天如果慢2秒多看一眼、有個預煞動作就不用走到這步。


少女自己闖紅燈 還不過斑馬線 個人認為要付的過失責任較大

民事來說官司 我看司機 如果皮一些會拖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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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4-03-16, 12:10 A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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