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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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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7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我提供一下事發現場旁邊斑馬線的視角(我跟攝影機的視角方向一樣,只是我是從馬路照過去的視角,攝影機應該是從我提供視角後方那個小七的攝影機)
http://goo.gl/maps/eTRpI
可以從這裡判斷那一男一女離斑馬線有多遠(這十字路口超大的,六線道的馬路,斑馬線跟停止線都在超外面的地方),他們應該接近從十字路口正中間穿過去了

半夜凌晨,走路不看路闖紅燈從十字路口正中間穿過去,加上被車死角擋到,結果剛好
老實說女方應該不是衰小,而是夜路走多碰到鬼了
(是說她應該不是第一次這樣,而是常常這樣所以男方放棄矯正她就這樣丟包她隨她走,不知道多少次躲過車子只因為駕駛人有看到,只是這次沒躲過被撞到上新聞了)

其實要不是今天這個計程車超速
不然他可責性會更低
現在也沒在什麼大車小車了
都講路權比較多
不過我依然不鼓勵開快車
希望就算你擁有路權
但交叉路口還是稍微多留心一下我覺得會比較好
畢竟沒有人希望會發生這樣的事
     
      
舊 2014-03-15, 09:41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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