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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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情況就是這樣
右前方車剛好在司機的前面一點的地方
所以駕駛的右前方的視線至少有一半都會被右方車子遮住
從駕駛座上看不到那女的
然後接下來是我的猜想
由於右方視線被擋住,開車時會有壓迫感
如果是碰上塞車時還無所謂,因為大家車速會很慢
但當時是凌晨,車少,車流平均車速應該有60公里左右
這種車速行駛下,有車去擋住你右方視線,許多人都會不習慣
所以司機想獲得更好的視野的話,就有2個選擇
1個是超車到前方,另1個是減速與右車拉遠車距
通常多數駕駛都會選擇前者,司機也不例外
但沒料到要加速超車時,碰到一個闖紅燈又不走斑馬線的低頭族
司機真的是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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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畫面時我也這麼認為.....因為另一輛車把視線擋住了....有視覺死角.....造成計程車司機看不到...冒出頭看到時就已經來不急了!!! 基本上另一輛車也要負最大連帶責任(如果這計程車司機要負責的話,當然我是指因果關係來判,不是說實際法律判)
不用管交通規則...行人權利極大只有在斑馬線上.......以前在別的地方被撞....包含撞死司機不用負責的判例很多.....當然這近幾年的事.....十年前老法官都是用死者為大的同理心來判有點瞎.....
個人覺得司機應該要告那男友傷害以及附帶民事賠償.....以及對少女家屬提告過失傷害以及附帶民事賠償...
對少女提刑事告訴只是為了要求民事賠償....畢竟人都死了沒刑事問題....但可以省下民事訴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