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61s
龍蝦沒有供應充足是餐廳不對,要告廣.告不實其實是可以的,但餐廳都願意退回龍蝦的差價,這夥人就抓到機會扯什麼對面的Buffet不用花到1180...這種話就有點澳了,擺明抓到對方把柄就可以耍賴的感覺,一夥人都已經吃了一輪的飯菜跟龍蝦了不是嗎? 並非完全沒吃到龍蝦啊,餐廳也主動表示不但願意不收龍蝦的差額,甚至再少收一人的錢當成賠罪,這夥人竟還主動要求全額退?! 真的是得理不饒人啊,好像得意洋洋會吵的小孩有糖吃似的,雖然餐廳事後反咬的動作是有點失去格調,但我覺得雙方都有很大問題,但現在社會就是這樣,會PO文會嚷嚷好像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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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m...
我的看法跟你的有些不同.
今天不是服務態度上或是什麼有問題, 它是餐廳本身就出問題. 有點懶我還是用分點法.
1. 他們應該心裡有底龍蝦到後面剩多少如果再放人進來每人都真的"只吃一隻"的機率有.. 多小. 那他們與其就直接告訴客人今天龍蝦"幾乎"供應完畢問客人意見還願不願意消費, 她們選擇還放人進去. 前提還是餐廳主打是"龍蝦吃到飽". 這.. 說不過去.
2. 在客人反映後店家的態度照文中所述.. 居然"廚師"說"不然你去客訴". 第一, 怎麼可能會讓廚師來處理/干涉此件問題. 第二, 這不是夜市等級的店, 怎麼可能脫口而出"要不然你去客訴". 這.. 我個人看法, 還是說不過去.
3. 作者是有吃到龍蝦沒錯. 但是講回第一點, 今天剩沒幾隻"本來就不應該再放人進去", 擬放人進去就表示你要提供你的服務, 吃到飽變成只吃一隻.. 我只能說要考量的是, 有的人食量真的頗大, 對這樣的人來說吃到飽變成"一隻", 那我真的是同意店家要全額退, 因為這真的差太多. 對這樣的人來說第一點已經是本來就不應該, 第二點如作者所述如果只有一隻他們根本壓根不會去. 這件事情本來就不應該發生, 今天不是已經被告知但作者還是強行的要消費. 不能以已經吃了一隻來做理由.
況且.. 作者在吃這第一隻之前, "店家沒有告知只剩這一隻", 作者如果吃這隻之前店家先告知只剩這一隻.. 那我試問作者會不會吃下這第一隻, 還是連吃都不吃直接刷退走人?
4. 依作者所述, 今天當場答應刷退.. 然後報警說吃霸王餐.. 這.. 當場經手的人以及他朋友以及機器通通都有紀錄.. 如果還被報警說是吃霸王餐.. 這主管我有點猜不透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