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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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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0
引用:
作者厝漢
我考不上~~~ 我沒這種能力~~~

其他案件我先不提

但此案 很明顯 大多數的人 都認為 判的太輕了吧。一條人命 比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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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先生 活該被操死!?~~~~~~~~~~~

照法條來說他明明就不用 被關的, 根本就是 公報私仇~~~~


一個人 活活 被玩死 ~~~~ 玩死他的人 竟然沒什麼責任!?



法律 應該要還給死者一個 公道才對~~~~~~~~ 這是多數人所期望的。


跟對岸的批鬥 伊斯蘭的私刑有何差別

可以證明 鬼島適合集權國家
舊 2014-03-09, 08:16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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