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憶隆等26位死刑犯,請求總統依赦免法讓他們減刑,因總統不予受理,
訴願被駁回後,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無審判權」駁回後,
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抗告,昨日被駁回,全案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這26位待決死囚的抗告,等同宣告他們尋求司法救濟途徑失敗,
法務部何時會執行死刑,將待部長羅瑩雪令准就可執行。
目前被判死刑待執行的死囚共有51人。
提起本件行政訴訟的26位死囚為陳憶隆、黃春棋、張人堡、張嘉瑤、鄭武松、
王俊欽、劉華崑、連佐銘、戴文慶、蕭新財、鄭性澤、楊書帆、呂文昇、吳慶陸、
鄭文通、王秀昉、施智元、劉榮三、王柏英、王鴻偉、陳文魁、沈鴻霖、陳錫卿、
劉炎國、廖敏貴、唐霖億。
陳憶隆等26人在先後判決死刑確定後,99年間依兩公約中的公政公約向馬英九總統
聲請依赦免法減刑,去年4月19日因未獲總統府准駁回應,就向總統府提訴願,
但總統府作成訴願不受理。
陳憶隆等人遂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審理後認為,
總統府具有管轄權限,訴願程序並無違誤,且訴願機關就非屬訴願法所得審議的事項,
作成不受理的決定並不違法。
另赦免或減刑權的行使為憲法賦予總統專屬的特權,或學理所稱非屬司法機關
所得審查的高權行為,陳憶隆等人請求法院就無審判權的赦免或減刑權進行審理,
法院依規定裁定駁回。
陳憶隆等26人不服裁定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北高行裁定並無不當,
昨日駁回抗告定讞。

這26個隨時可以槍斃掉了ㄟ
法務部長還不快點執行,別再拖拖拉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