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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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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引用:
作者albert@46
整個事件都是病患跟醫院的事情
外交部不是管轄你私人的事
更非你家請的翻譯以及僕人
當然.私下幫忙爭取是可以
但絕不能用"官方"名義站出來

至於錢的問題
1. 外交部沒這預算.誰出這筆錢?
2. 外交部沒這職權.誰簽名做數?
3. 外交部不是銀行.誰做催收?

請問當時千島湖事件
受害者有沒有要求政府介入處理?
人家林克穎逃回去英國都會想積極尋求保護了
我不會認為你出了國就不會需要國家對你的服務或支援
假設一個人死在外國我也不會認為這是自己該死的問題
通常多少都會透過外交的力量
至於外交部加減有預算
這不用擔心
一兩百萬一般人覺得多
外交部應該是還好

你忘了中華民國還有凱子外交
如我前面講的
政府可以代墊
回來再跟他們收
這實在非常正常
我不會說政府應該拿人民的錢直接幫他們買單他們一毛都不用付
這不太符合公理和正義
     
      
舊 2014-03-03, 05:06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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