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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胎7月遊韓早產 母嬰出院喊價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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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
bigDDD
我覺得請政府幫忙真的是還好
因為那本來是人民應有的權益
而且涉及了國家間的關係
但是回來後人家之前幫你出的費用要還給人家
我覺得這樣的話是OK的
整個事件都是病患跟醫院的事情
外交部不是管轄你私人的事
更非你家請的翻譯以及僕人
當然.私下幫忙爭取是可以
但絕不能用"官方"名義站出來
至於錢的問題
1. 外交部沒這預算.誰出這筆錢?
2. 外交部沒這職權.誰簽名做數?
3. 外交部不是銀行.誰做催收?
2014-03-03, 02:35 PM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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