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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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o5738
當事人說慈濟已經有幫忙 事件應該落幕了
外交部 最好別開先例幫忙
不然以後大概有人會有樣學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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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的新聞印象中好像不是這樣子喔......
有人可以說一下嗎??? (因為不是什麼重要的事...懶的花時間再查...等成為政府呆帳時...再來罵

)
我再奇摩新聞看到的....記得的是....
政府有說....政府一開始就有派人幫忙喔......只是夫妻要求政府xx......政府沒辦法答應............
這夫妻能回來最後還是政府擔保的喔.....如果夫妻最後賴賬沒付錢.....政府就要賠韓國醫院錢..........
至於慈濟的幫忙.....指的應該是請韓國醫院開出證明以便回台灣能夠申請補助.....
韓國醫院不願意開證明.....因為這夫妻要求註明在韓國生產是因為意外造成的......但醫院方面是堅持....依病人的狀況....他們並不知道是否為意外所造成的.....只能開立生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