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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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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引用:
作者浣熊超人
老人家去拜訪了兩個多小時,最後還是沒有慰留成...
致浣熊大:
如果您還是想留A君,小弟提供一個想法您自己衡量可不可行。

A君要離就讓他離吧...您可以玩別招。
就是先跟A君說好離職單批准,請他休息個兩週左右。
然後生個職權略高於原職的職缺,再聘他回來...當然年資照算。

也就是說,只要外放分公司,B君的單以後他都可以直接擋,不需要回報。
雙重優勢的誘因下說不定可以讓A君改變主意,這兩週就是讓他冷靜好好衡量一下得失。

供您參考。(呵...前面已有類似的建議了)
舊 2014-02-26, 04:00 P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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