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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鬧得很大 輔大女生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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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
angelman
有時候太講求證據才能監聽,反而會錯失救人良機,
早點監聽是為了救人也是為了搜證,
如果可以早點監聽就能搜集到更多兇嫌犯罪的證據,
等到可以監聽兇嫌也許早就把證據湮滅掉了。
如果講求時效性,應該第一時間就查出資金流向並申請監聽。
如果可以任意監聽,以檢警的素質來看,我認為會造成更嚴重的問題,光是可以查詢個人資料
,你看有多少警察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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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2014-02-24, 11:2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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