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看你的律師夠不夠厲害,法律見解這種東西真的就在比誰會解釋的
【妨害名譽】虛擬ID不具人格權 妨害名譽獲不起訴 (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8698)
且告訴人(即發文者)僅是一般使用者,亦非現實生活中知名人物,其ID並無法讓人一望即知其所代表之現實人物為何,故小趙之發言對於該ID背後實際使用者之真實身份人格權並無侵害。
所以就算是馬英九本人上網被罵,也要罵的人清楚知道這個ID就是馬英九本人在用,馬英九才告得贏,你如果沒有讓人知道你的ID背後的真實身分,人家辱罵你的ID也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