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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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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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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um~~
大家不覺得~~台灣的網路法規很畸形嗎?? 匿名被罵被嗆就能告人,妳真實身分沒人知道,心靈受創就可以告? 應該修法吧~~~若對象匿名,無人知道真實身分,不管再怎麼被罵都無法提告,這才正常。
如果我暱稱叫馬英九,每天上線就被人狂幹問候爸媽,那到底是我能告還是馬應告?


可能是看你的律師夠不夠厲害,法律見解這種東西真的就在比誰會解釋的

【妨害名譽】虛擬ID不具人格權 妨害名譽獲不起訴

且告訴人(即發文者)僅是一般使用者,亦非現實生活中知名人物,其ID並無法讓人一望即知其所代表之現實人物為何,故小趙之發言對於該ID背後實際使用者之真實身份人格權並無侵害。


所以就算是馬英九本人上網被罵,也要罵的人清楚知道這個ID就是馬英九本人在用,馬英九才告得贏,你如果沒有讓人知道你的ID背後的真實身分,人家辱罵你的ID也不起訴
舊 2014-02-21, 11:19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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