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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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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i66
記得白米炸彈客放的那個不算炸彈,頂多就是煙花爆竹等級的。
而且他也沒引爆呀,上面還明白貼著炸彈。
從動機而言,他只是想引起關注,並不是想傷人。
當然造成社會恐慌還是有,所以判刑是應該的。
但是判輕一點我覺得並無不妥。

等到哪天真的鬧出人命了再來判重一點就好了嗎?
舊 2014-01-23, 04:54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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