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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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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PioneerELITE
舉這個穩贏的例子 很不妥
行人在班馬線上有 帝王條款
你還用個 弱勢 老殘 跌倒 同情心100分的例子 這太超過了呦
換個適當的例子吧



一個壯年人紅燈站在你行車正前方100公尺、你應該怎麼做才對?

1:因為我綠燈有絕對路權,所以我可以不管他的死活直接壓過去
2:踩剎車

這已經不是同情心的問題、而是觀念問題
而是交通規則的立意在於維護交通安全、而不是合法殺人守則
在發生可能危險時、第一優先都是迴避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踩剎車)
而不是說我有路權,明明可以防止發生事故卻不處理迴避(直接壓過去)

這種觀念要是出事到法庭上絕對會被害死自己
舊 2014-01-18, 10:5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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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