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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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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z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40
奇怪~

為什麼不是立法,地政士必須取得權利人簽字的價格證明,

然後權利人給錯誤資訊登載的話,處罰權利人?

而且故意登記錯誤資訊,不是有逃漏稅之嫌嗎?
舊 2014-01-17, 05:31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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