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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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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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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12412
低估土地:北市府與投資人協商時,低估市府土地貢獻成本,壓低市府可分配權值;投資人評估建物成本灌水,提高投資人權配比例,損及北市權益;且權配報告書無核定本,全面採信投資人提供資料,審定過程淪於黑箱作業
不符比例:透過聯合開發權益分配,將高達69.25%公有土地轉為私有,不合比例原則
過程缺失:本案地價基期以1991年為依據,地價明顯低估,辦理過程有缺失
因循苟且:主辦機關捷運局僅依委託鑑價結果,估算地主與投資人權益分配比例,因循苟且,徒具形式資料來源:監察院

既然有人提供蘋果的報導
那就可以檢視我先前寫的東西.整個計算基礎是用民國80年的地價去計算.印象中美河市開始浮上檯面好像快民國90年前後了.然後大家用102年的房地產去討論.當然會覺得政府被坑了!

監察院更妙! 就我經歷.所謂的聯開案.捷運局至少會有3本鑑價報告.建商會準備1~2本.如果有地主.地主也會準備.大家就...


1.捷運局民國79年以捷運交通用地向地主徵收後 改口要改聯合開發,就引發地主抗議,只好先改為綠地擱置,"89年"政府悄悄重啟與財團聯合開發案,地主看到空地被建商架起美河市看板後才知道,馬上就又開始抗爭至今,你說的什麼102年才來去討論80年 根本就不存在。

2.同時期 日勝生為符合聯開案地主身分 所去購買的土地成本每坪超過 60萬,但評價捷運局持有的土地認為只有20餘萬,我想捷運局的地有沒有低估很清楚吧。

捷運局在徵收老百姓財產時就精明得要死,與財團談判時就智障的要命

我只想問你 如果你是地主 你還會覺得一切合理嗎
舊 2014-01-15, 12:27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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