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說我是支持這套系統的想法,但對於台灣政府機關的執行能力和保障資訊安全卻十分懷疑。
雖然說沒犯法何必怕監視怕蒐證,但我會比較傾向說政府必須保障個人隱私的人權自由(但其實現在每個國家都在犧牲人們的隱私來預防犯罪的發生,尤其像是美國911之後的國土安全局,任何活動一旦套上恐怖活動的說法,政府就可以干涉,我想台灣未來也不例外)。
我蠻同意上面網友說的,這種東西只能防一般老百姓和一般的犯罪,就像一般老百姓早就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尤其在假油假米廢水污染等事件之後應該會更相信。但不可否認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往往更強的工具只會產生更強的對手。就像電影說的,如果沒有蝙蝠俠,就不會有小丑的存在了。
而且監控者的角色往往只會變成權力遊戲下的籌碼,試想某個集團(吁吁x?)已經可以掌握了全國各個車輛的現況,難保不會像美國一堆懸疑或犯罪影集一樣,利用這些登記的車輛來得知各個高官議員等行動。某個影集常演過的場景:某集團總裁向某利委億元說:這個法案和這個標案就拜託一下。對了,前幾天你的車是不是有到過另一個敵對症黨的主席的住所過,還有你公司的另一台車也好像常去某些黑道關係的地方?沒事的,消除紀錄的這種小事等過陣子我就幫你了。
就像是電影的宣傳:But Who will Watch the Watchm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