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ink.htcsense.com/Web/Artic...s作夢想鴨的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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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夢想鴨的鈺盛國際事業公司總經理孫鈺人說,兩種鴨根本是不同東西,長相、材質、顏色和用途都不同,何來侵權?他的想法是打造一處民眾可以跟夢想鴨一起玩的遊戲氣墊樂園,並不只是一隻鴨,他決定按計畫進行,預定月中完成測試。
黃景泰已緊急聯繫交通部、台灣港務公司及基隆港務分公司要求制止攤商,也發出律師函給基隆港務分公司及承租商。
律師林富貴表示,夢想鴨與黃色小鴨造型不同,並無侵權問題,黃色小鴨在台並未登記商標,即使製作同樣的東西也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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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講得振振有詞咧!那為什麼半年前不做?一年前不做?偏偏要搭人家順風車?
講明的就是東岸停車場那裡只能看到鴨屁屁,人潮少,攤商慘兮兮,不甘慘賠才搞這齣!
話說始作俑者是誰?是誰要讓小鴨坐轉盤呱呱叫的?不過攤販也怨不得別人,套句話說,投資本來就有風險,作生意哪有穩賺不賠的?
很多立意本來是好的事情,只要移到台灣都會變了調。還有,律師果然是律師,什麼都能講,不錯,他講的沒錯啊……我們以後還要再選讀法律系的人,來當人民的頭家嗎?
據我觀察,現在錢難賺,來看小鴨的人,多半不會去買那邊攤販賣的東西,而且看起來就歹吃款。而是會多走些路去麥噹噹、廟口吃頓粗飽,哦,不,廟口東西也不便宜。小鴨來,麥噹噹、廟口攤販的老闆們應該每天都笑呵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