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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K 大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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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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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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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10us22
00:00 ~ 08:00
月休4天
試用期 3個月
試用期滿老闆認為你不適任要自動走人
試用期薪水的計算方式是這樣
月薪 22000元 是 正職 的薪水
22000/30=734元
因為月休4天.所以734*26=19084
老闆說勞健保會直接扣掉1000元
18K的專職大夜班誕生了
http://i.imgur.com/RQl4fmL.png
這應該違法了
休假是有薪的
不能這樣扣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
2014-01-05, 09:02 PM #
18
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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