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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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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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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很好笑

如果男女朋友住在一起超過兩年 (沒有結婚)
如果男方已經開始上班了 沒有負債
可是女方還在上學然後有卡債和學債
如果兩人分手
























男方要分擔女方的債
舊 2014-01-05, 06:42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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