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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引用:
作者idemon..
如果到國賠的話

有國賠必有人失職、國賠的錢就由失職的人買單了,並不是人民
而那位縣長就會說都是 they 的錯、我是無辜的

事實上公務員要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政府才能向公務員求償
這樣設計目的是要避免「多做多錯」的情形發生

例如
不久前那個爬屋頂救貓,而摔成重傷的消防員
踩破工廠屋頂,業主是可以請求國賠的
而國家無法再向消防員求償,因為他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引用:
作者Berith
先拿納稅人的錢出來賠
賠完後政府機關再看看要不要向公務員求償
但我從來沒看過有有政府機關向公務員求償
可能是我孤陋寡聞
不知您可看過政府機關向公務員求償的案例



現在政府向基層公務員求償可凶狠的咧
常常是長官錯誤,下屬擔責
只是這種事媒體不會報導,所以很少人知道
舊 2014-01-04, 10:41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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