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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 132悍客強「站」普悠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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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i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0
引用:
作者
rainwens
我是覺得應該直接用公共危險罪法辦.......
依據您的說法,違反任何交通規則,也不用開罰單了.
直接公共危險罪法辦.
我光想就覺得好笑.
2014-01-03, 11:54 AM #
72
a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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