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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 132悍客強「站」普悠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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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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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
Raziel
今天會有罰則 就是不要乘客做這樣的舉動, 只是當乘客做了, 沒辦法制止, 只好罰款.
今天有人反過來喊, 只要我付罰款, 就是合法的乘客, 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那我所有可以
處以易科罰金的罪, 通通都當成屁就行了, 反正大不了罰錢嘛~ 這種心態, 令人嘆氣.
如果台鐵的規定是加"罰"5成票價, 那我完全贊同你,
但是加"收"5成票價等於罰則嗎?還是可以當作是台鐵收的"急件費"
那團是有問題, 但是台鐵的應變能力不足也是事實.
2014-01-03, 11:38 AM #
68
edwar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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