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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張老三
現在不只,現在的水汙法還可以追討不當利得...
(假設他們處理這些廢水要花2千萬,而他們偷排,就可在罰金尚在追罰2千萬,就有工業區被這樣罰過...)

其實現行的法律根本問題不大
要處理這些不良企業方法多的是
扯到要修法的,不是居心不良,就是無知

強制停工、連續處罰、行政處罰、追討不當利得.........
一大堆手法可以玩
可以一直玩到你挫塞!
這就是為什麼民不與官鬥
因為"官"字兩個口啊! 怎麼說都是他在說!

為什麼有些人還一直說要修法?
因為他們在創造一種論調
"不是官商勾結,也不是官員無能,是因為立法院立法有問題所以才縱放無良企業"
只要無知的小民信了,就夠了。聰明人終究是少數
這種論調跟恐龍法官的說法一樣: "不是法官有問題,而是法律有問題,要怪就怪立法院!"
可是他們永遠不談,為何他們的判決永遠是用最低徒刑,為何他們就是不用上限來判
為何同一件案子,有的法官可以重判,有的法官就是輕判,最後還說都合理
舊 2013-12-11, 12:27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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