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msnow
......
老師做法不就把雙方叫出來a跟b道歉,來解決事情, 但能解決嗎? 恐怕下場更慘.
是的. 小孩做人能圓融最好, 但若不圓融, 就該受到霸凌嗎?
能讓霸凌那方送到感化院, 或重罰來解決嗎? 都不行吧!
那應該怎麼樣, 霸凌者能受到教訓?
|
沒錯,就是這樣.然後化明為暗,變本加厲!現在小孩很聰明,知道學校跟本就不能拿他怎麼樣.被抓到了頂多就是裝裝可憐,說說對不起!若有什麼事,會有老爸老媽在後面擦屁股!教育部訂什麼防制霸凌辦法,叫各校如何如何作為,跟本就是無三小路用!
其實被霸凌的小孩,其家長最正確的作法就是搜集證據,直接提告,傷害到身體就去醫院驗傷提告,告傷害罪。若是言語侮辱就告公然侮辱或是告毀謗罪!
兒童不會有什麼刑事責任、青少年視情節輕重有部份刑事責任,但民事責任一定會有,其監護人要負責民事賠償責任.
讓霸凌者的監護人賠錢了事!,這弱肉強食的社會,善良、沒強硬背景、不認識黑道的人頂多就能這樣了
還有一種懲罰方式,叫作"記錄",學校導師在學生輔導卡上的"記錄"這是最消極的方式,但總有一天會有用的,因為有些行業對於求職者的道德操守很重視,會去調求職者中學、小學時的成績單、輔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