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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蹺班 婦痛8小時枉死 不甩9次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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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t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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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淡水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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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湯姆
基本上, 病患或家屬到護理站要求醫師檢視病患狀況超過三次都沒有護理人員或是住院醫師來探視, 並就病患狀況向總醫師或主治醫師通報,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造成病患病情惡化, 這醫院就要負很大責任了!
專業吃小護士的來了...
2013-12-08, 01:57 AM #
29
boat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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